钢琴租赁到期,琴房不搬走也不退押金,到底谁在耍赖?
我租了一台钢琴,合同到期了,联系琴房让他们来搬走,对方却一拖再拖,说“最近忙,过几天再说”。我提出要退押金,他们立刻变脸,说“钢琴有划痕,要扣钱”,可那划痕明明租之前就有。这种情况,到底谁在耍赖?
首先,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租期一到,你的义务是归还钢琴,琴房的义务是接收并退还押金。对方不搬走,等于拒绝履行接收义务,这明显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你可以书面通知对方限期搬离,并发函留证。
其次,押金不是“罚款”,不能随便扣。琴房声称有“划痕”要扣钱,你得要求他们出具租前的验琴记录和照片。如果他们拿不出来,这就是无理扣押金,你可以向12315投诉,甚至起诉到法院。
最后,如果对方一直不搬走,导致你无法使用空间,你还可以主张占用费。但切记,别自己把钢琴卖了或丢出去,那反而会给你惹麻烦。正确做法是:发律师函、报警备案、走法律程序。租赁不是“无赖游戏”,合同就是你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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