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租赁到期,琴房赖着不走还吞押金:我的真实维权故事
去年,我把一台斯坦威二手三角钢琴租给了一家小型音乐培训机构的王老板。合同签的是三年期,押金五万块,每月租金六千。结果今年六月合同到期后,王老板先是说暑假班太忙要延期,接着就彻底失联了。我打电话过去,不是忙音就是无人接听,去琴房一看,门锁着,琴还在里面,但人不见了。
最让我窝火的是,这王老板不仅不搬走钢琴,连我那五万块押金也不退了。我第一时间翻出合同,找到当初约定的“逾期不搬每天按租金1.5倍收取占用费”的条款。然后我用了三个步骤:第一步,发正式的书面催告函,通过快递寄到琴房地址并保留回执;第二步,去当地派出所备案,说明情况并留下证据链;第三步,联系律师准备诉讼材料。结果在律师函发出后的第七天,王老板终于现身了,不仅乖乖搬走了琴,还主动退回押金,并补交了超期占用费。
其实这类事在租赁行业很常见。我的经验是,千万不要自己动手去搬琴,那样容易变成民事纠纷甚至治安问题。一定要走正规法律程序,合同就是你的王牌。另外,签合同时最好把“押金用途”和“搬离时限”写得更具体些,比如“合同到期后7日内必须搬离,逾期每天按租金2倍计费”,这样对方想耍赖也没借口。经过这次教训,我现在每签一份合同,都会留一份副本给公证处,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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